導讀:28日消息,“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今日開庭”引網上高度關注。南京女大學生李某月猛海遇害一案有了最新進展。受害者父親在接受采訪時稱,他已在27日的庭前會議中提出將賠償金額降至10萬的申請,目的是表明“要求洪嶠死刑,不是為了錢或博眼球”的態度。具體什麽情況?
28日消息,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今日開庭引網上高度關注。南京女大學生李某月猛海遇害一案有了最新進展。受害者父親在接受采訪時稱,他已在27日的庭前會議中提出將賠償金額降至10萬的申請,目的是表明要求洪嶠死刑,不是為了錢或博眼球的態度。具體什麽情況?
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今日開庭
據報道,日前,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父親李勝受訪表示,案件將於28日上午正式開庭;自己在庭前會議中提出了兩個申請:一是申請庭審直播,二是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金額從15萬降至10萬。我們希望通過這兩個申請表明態度,要求洪嶠死刑,而不是為了錢或者博眼球。此前,李勝曾對媒體表示,自己原本不打算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,但為了獲得旁聽資格,最終提了15萬元賠償。
2020年8月4日,猛海縣公安局發布通報稱,李某月從江蘇南京到達雲南猛海後去向不明。經縝密偵查,發現李某月的男友洪某(洪嶠)等有重大作案嫌疑。通報稱,初步查明,犯罪嫌疑人洪某與張某、曹某在南京合謀,張某、曹某前往猛海縣於7月9日晚將李某月誘騙至該縣城郊外的山林中殺害並埋屍。
該案代理律師告訴記者,李某月的男友洪某長期冒充國家安全部門人員,因感情糾紛便對李某月起了殺心。此外,洪某告訴張某光、曹某青,李某月知曉的信息已經危害國家安全,並指使兩人將其殺害。媒體報道稱,該案原定於2021年12月17日在雲南省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,12月16日下午,李勝被法院告知17日的庭審延期。延期開庭係因12月13日召開的第一次庭前會議中,被告方提出非法證據排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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